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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纪委省监委七室来校调研

   4月26日上午,省纪委省监委七室主任陆野、副主任徐燕、主任科员鹿新志一行来校调研《省属本科院校纪委工作规定(试行)》贯彻执行情况。校党委书记姚冠新主持调研座谈会。校党委副书记叶柏森,校党委副书记、副校长刘祖汉,校党委常委、纪委书记周琴出席调研活动。

  姚冠新简要介绍了学校事业发展情况,着重汇报了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巡视整改主要做法及成效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色做法及体会等情况。姚冠新表示,校党委积极支持校纪委严格按照《规定》履行职责,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叶柏森、刘祖汉结合实际工作,就贯彻执行好《规定》,谈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。周琴重点汇报了我校学习贯彻落实《规定》有关情况、对标《规定》已经开展的工作以及下一阶段主要工作打算。

  陆野对我校近年来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绩,以及贯彻执行《规定》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。陆野强调,要充分认识高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。高校不仅是教书育人、立德树人的地方,也应成为社会的风向标,良好的风气就是高校的生命线,风气正才能关系顺、发展好。高校要更加强调遵守规则,营造健康的育人环境;要切实强化管党治党各项工作,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。

  陆野强调,要准确把握新党章关于纪委的职责定位。党章赋予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监督、执纪、问责三大职责,我们把它细化为高校纪委工作规定三十条,其中监督是基本职责,重在发现问题、纠正偏差;执纪是核心职责,重在查处问题、形成震慑;问责是重要职责,重在唤醒责任意识、层层传导压力,三者关系相辅相成、缺一不可。三十条规定既是高校纪委工作一个手把手的推动,也是对高校党委工作的一个支撑;三十条规定就是要让高校纪委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,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。

  陆野一行还就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、招标采购、资产管理、校企合作等工作,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。

  党办、校办、纪委办(监察处)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采管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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